学习者在就读校内专业的同时包括第二学历,第二学历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为:四川每年开设2次,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
考试日期 | 考试方式 | 考试时间 | |
4月自考 | 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六 | 全国统考 | (上午)09:00-11:30 |
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天 | 全国统考 | (下午)14:30-17:00 | |
10月自考 | 每年10月第三个星期六 | 全国统考 | (上午)09:00-11:30 |
每年10月第三个星期天 | 全国统考 | (下午)14:30-17:00 | |
(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
国家高等教育第二学位,十八大复合型人才重点计划。是我国重点院校选拔合格的在校生以进入复合型层次学历教育的考试,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教育,已经列入国家人才培养计划。由四川省重点院校联合四川教育开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条文规定,一般地凡是已修全日制本科某个本科专业的在校学生,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成绩合格,授予第二本科学位。